招生录取(一)招生计划由市中招办统一核定各类高中学校招生计划(见附件2、3、4)。按国家有关规定,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。(二)招生范围、对象及方法1.普高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录取。凡考试报名普高的考生,都需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、升学考试,不然不予录取。中等职业学校跨盟市、跨省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实行。2.赤峰二中、赤峰蒙中、赤峰学院附中、松山蒙中珍珠班、松山蒙中网球班及职业学校按核定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。其中赤峰二中面向旗县(不包含红山区、元宝山区、松山区)招生每一个区域低于:学校招生人数12。松山蒙中珍珠班、网球班面向其他旗县区招生每一个区域分别低于:学校面向地区外招生人数12。3.优质普高可面向地区外招收学生,招生计划计算方法为:学校近三年高考考试600分以上人数之和全市优质普高近三年高考考试600分以上人数之和200人。为促进地区教育均衡进步,并落实有限流动的原则,每所优质普高面向地区外招生总数不能超越40人,面向每一个旗县区招生最高限额为:学校面向地区外招生人数122。4.其它普高按需要招收旗县区内的考生,不能跨旗县区招生。5.经市中招办批准允许招收专长生(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科技)的学校,根据市中招办核准的专长生招生计划数招生。未经市中招办批准的术科测试在招生录取中不予认同。严禁任何学校自行组织专长生文化课考试,更不能提前办理录取手续。6.实行旗县区内初中均衡招生,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肯定比率(高于60%)直接分配到初中。7.探索学校自主招生规范,实行诚信招生。赤峰二中招生计划的20%,可由全市各初中学校校长直接向赤峰二中实名推荐,每一个初中校长推荐低于2个名额,招生学校考核后,将结果报市中招办。